摘要::新能源汽车,深圳发改委【CNMO新闻】深圳市发改委于2月18日宣布《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务津贴实施细则》,明晰了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燃料电池汽车除外)购买财务津贴尺度按以下
【CNMO新闻】深圳市发改委于2月18日宣布《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务津贴实施细则》,明晰了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燃料电池汽车除外)购买财务津贴尺度按以下3种环境执行。 个中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25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凭据财建〔2018〕18号文中《新能源汽车推广津贴方案及产物技能要求》中津贴尺度的50%执行。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凭据财建〔2019〕138号文有关要求,过渡期期间切合2018年技能指标要求但不切合2019年技能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凭据财建〔2018〕18号对应尺度0.1倍的50%给以津贴;切合2019年技能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2018年对应尺度0.6倍的50%给以津贴。 2019年6月26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仅对市民众交通主管部分核准新增或更新的纯电动公交车给以购买津贴。按照财建〔2019〕213号文要求,切合2018年技能指标要求但不切合2019年技能指标要求的纯电动公交车,凭据财建〔2018〕18号对应尺度0.1倍的50%给以津贴;切合2019年技能指标要求的纯电动公交车按2018年对应尺度0.6倍的50%给以津贴。2019年8月7日今后上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再给以购买津贴。 新能源汽车,深圳发改委http://www.androidonline.net/news/xingyezixun/10047.html (责任编辑:admin) ![]() |